因我部分因素我无法适应现工作,事先询问部门主管,我是否转正,他说没有,那我是属于试用期,那按照劳动合同上所写,试用期离职需提前三天,我提前提出三天离职,现在他们说我需要提前三十天,请问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6-16 06: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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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离职应提前三天通知,这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如单位要求提前三十天,可向其说明法律条款,若单位不认可,可寻求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不及时处理可能会影响你的离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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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离职应提前三天通知单位,若单位有异议,可通过协商、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具体选择哪种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如协商无果,可选择仲裁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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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提前三天离职合法。如单位不同意,可:1. 展示劳动合同及法律依据进行协商;2. 协商无果,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3. 仲裁不满意,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保留相关证据,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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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