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欠别人钱,已经在法庭上起诉了我,现在又跑到我家闹了,现在真的没有偿还的能力,现在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4-06-16 08:1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别人欠我钱不还,应该准备好起诉状,欠条、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向债务人所在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立案后,交纳诉讼费用,等待开庭。有条件的还可以调查对方的财产状况,查到有价值的财产,可以申请诉前保全。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借钱无力偿还的,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如果对方仍旧不还,那么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债权人要保留好具体的证据如欠款欠条,在多次正常催讨仍然无效的情况下,就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解决。若该债务人已下落不明,则在其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此时仍可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关于追讨债务,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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