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8年5月24日算童工吗?

2024-06-16 09: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2008年5月24日出生的人,若未满16周岁且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则被视为童工。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雇佣或使用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从事劳动是违法的,将面临法律处罚。若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法律纠纷和不良社会影响。
  • 针对童工问题,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立即停止雇佣、报告相关部门并妥善安置童工。选择不同处理方式时,需考虑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既保护童工权益,又符合法律规定。
  • 算童工。处理时需分情况:1. 若发现雇佣童工,应立即停止并报告劳动行政部门;2. 若是父母允许子女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不改,也将受罚;3. 职业介绍机构等为童工介绍职业或出具假证明,同样违法。需严格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