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能否帮我解决我的婚姻问题,我是一位女士,我的婚姻是否受到法律保护,因我未到年龄生子,举行了行式上的婚姻礼俗,但现实中未办结婚证书,但现在彼此感情破裂,无法过下去,我想借助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利益,在过生活期间,男方对我不像对待家人一样,我为了孩子过下去,现在明白了,免强在一起不会幸福的,现在我想法是我不想在男方取得任何利益,但我要求在以后的日子里不要来打扰我,如果能得到一定补偿我愿意借助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双方需协商一份白纸黑字,来维护自身的利益,我的处理方法不否可取,能否提供更好的方案来帮助我解决,我会非常感谢你的,

2018-08-17 14:2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
    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 我国《婚姻法》第八条中,有明确的规定:夫妻关系以双方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为前提条件:
      
    1、当事人双方未领取结婚证的,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不属于“夫妻”的范围;
      
    2、因此,不适用本法第17条、18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做出的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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