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年未婚生子时,出生证明上面父亲信息是伪造的。现在想改成亲生父亲信息,去找医院时,医院提出要母亲,父亲,还有当时出生证明上面伪造的父亲一起和孩子做亲子鉴定才能改。请问这合理吗

2019-07-18 08:25: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出生证明—证明材料:

    1、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户口簿

    3、孕产妇保健册

    4、儿童保健册

    5、准生证(一孩生育登记单)

    6、出院结算单、收据

    7、新生儿母亲手戳

    8、新生儿姓名

    9、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10、该婴儿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
  • 出生证明需要办理程序:

    一、《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五全天。

    二、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

    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
    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三、办理程序:

    1、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 亲子鉴定就是利用法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技术,从子代和亲代的形态构造或生理机能方面的相似特点,分析遗传特征,判断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是亲生关系。亲子鉴定分为司法亲子鉴定与个人亲子鉴定。
    个人亲子鉴定是为了确认家庭人员身份(失散亲人回家),确认孩子是否亲生(父亲怀疑),确认孩子父亲(母亲与多个男人发生关系怀孕所生),怀孕医院婴儿室错婴等等,个人亲子鉴定本身就是不公开的,所以鉴定委托人有权不提供任何证件。
    司法亲子鉴定,是完全公开的,必须经鉴定委托人父、母、孩子三方同意,面对面到场,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鉴定结果可以用做司法用途(上户口、办移民、打官司等),也可以做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
    非婚生子孩子已经取名上到了母亲户口上,父亲要迁移户口更改姓名,如果母亲一切都认可并且同意迁移户口更改姓名,没有必要做亲子鉴定,可以不做亲子鉴定。如果母亲不认可,不同意,就必须做亲子鉴定。
    非婚生子孩子已经取名上到了母亲户口上,父亲要迁移户口更改姓名,即使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是父亲的亲生孩子,迁移户口更改姓名也不一定成功,只不过提供了打官司的一条理由。
    已经上户口的孩子,户口要迁移,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有迁移的充足理由,二是父母双方同意。如果父母任何一方不同意,无法迁移。还有一种的可能是法院的判决,如果父亲起诉到法院,胜诉了,法院判决迁移,也可以迁移了。
    孩子名字的更改也一样,必须父母双方同意更改才可以更改,任何一方不同意更改,就无法更改。当然也可以起诉到法院。
  • 司法亲子鉴定报告书要求的程序非常规范严格,需要:
    1、当事人到现场;
    2、提供当事人的有效证件;
    3、司法鉴定机构的专业采样人员亲自采样;
    4、采样过程要拍照;
    5、被鉴定人要如实填写委托鉴定书、鉴定协议书、以及检材登记表,并且要亲子签字按指纹;鉴定结果出来后,报告书中要有司法鉴定机构的印章和钢印,要有2名以上鉴定师的签字并附有职业资格证,这样做出来的报告才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一般全国通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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