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饭店干了一个月零四天,每月十五号发工资,这个月她只给我发上个月的,我现在处于离职,我想这一个月零四天的一起发了,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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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申请仲裁。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资,否则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甚至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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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工资发放问题,您可以选择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具体选择哪种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如时间、成本、证据充分性等因素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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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工资拖欠,可先与雇主协商。协商无果,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申请仲裁,仲裁不满可诉诸法院。处理时需保留工资不发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等,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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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