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机关所施加的罚款能否被列为破产债权范畴?

企业法律顾问
2024-06-16 13:3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机关所施加的罚款可以列为破产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形成债务关系。在企业破产时,未缴纳的罚款将作为普通债权处理,需在优先偿还相关费用后清偿。
  • 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行政处罚的执行与破产程序的协调。若企业破产,罚款可作为普通债权处理,需依据破产法规定进行清偿。选择不同处理方式时需综合考虑企业实际状况、罚款金额及破产程序的复杂性。
  • 可以列为破产债权。具体操作:1.确认罚款的合法性及金额;2.在企业破产程序中申报罚款债权;3.按照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等待清偿。需注意,罚款债权在清偿顺序中相对靠后,可能无法完全清偿。
    (详细操作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