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本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2024-06-16 14: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通常需要提交以下附件材料:首先是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若已注销户口,则需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的户籍记载证明。其次,根据申请人所在单位情况,可能需要单位人事部门、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若无工作单位,则需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此外,若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最后,公证员可能还要求提交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 如果申请人无工作单位,开具亲属关系证明的方式如下:首先,申请人需要前往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其次,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最后,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实际情况,出具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
  • 亲属关系证明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其作为证据的作用上。在涉及亲属关系的法律事务中,如继承、婚姻、户籍等,亲属关系证明是证明当事人之间亲属关系的重要证据。然而,其效力也受到证据规则的限制,如需要满足真实性、合法性等要求。在特定情况下,法院或相关机构可能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