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船舶优先权中哪两项债权受偿时,会涉及时间在先权利在后原则

股权转让
2024-06-16 19: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船舶优先权中,涉及“时间在先权利在后”原则的是海难救助费与船舶营运中的人身伤亡赔偿请求。依据《海商法》规定,海难救助费后发生的先受偿,以鼓励救助行为,保障海上安全。若不及时处理,可能会影响救助积极性,增加海上风险。
  • 船舶优先权中,涉及“时间在先权利在后”原则的常见处理方式是顺序受偿和比例受偿。选择时需考虑海事请求的发生时间、性质及紧急程度,确保公平合理。海难救助费等特定请求虽后发生,但为保障海上安全,通常优先受偿。
  • 船舶优先权受偿时,通常遵循“时间在先权利在先”原则,但海难救助费和船舶营运中的人身伤亡赔偿请求例外。海难救助费虽后发生,却优先受偿以鼓励救助;船舶营运中的人身伤亡赔偿请求则不分先后,同时受偿,不足时按比例分配。处理时需综合考虑各请求性质,确保公平合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