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什么时候收监取保候审后收监的,关键是看是否符合收监的法定条件,而与时间并没有必然关系。如果符合法定条件的,他们将会被即时收监;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得不到有效辩护的,是不会被收监的。被取保候审的人员要是违反下列规定的,执行机关有权决定收监:1、未经许可离开居住的市、县;2、24小时内未报告地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的变更;3、传唤时未及时到场的;4、干扰证人作证;5、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与他人串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
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