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经公开的他人丑化照片编辑行为是否构成侵犯肖像权的争议

肖像权
2024-06-17 10: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丑化他人照片属于侵犯肖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未经同意不得制作、使用或公开其肖像。若不及时处理,可能面临法律责任,需赔偿损失并公开道歉。
  • 丑化他人照片侵犯肖像权,常见处理方式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和公开道歉。具体选择哪种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如侵权程度、影响范围等,以及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来确定。
  • 丑化照片侵犯肖像权。处理方式:1. 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删除或销毁丑化照片。2. 向被侵权人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3. 在适当范围内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具体操作需根据侵权情况和双方协商来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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