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再这家工作一年多了,公司什么合同也不给我们签什么保障什么保险也没有,我该怎么办?

2019-07-18 10:23: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需要确定自己的案件是否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即仲裁委处不处理自己的纠纷。根据相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处理以下六类案件: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注意:单就补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申请劳动仲裁的,仲裁委不会处理,此类案件由社保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处理。
  • 没有合同还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此项暂缺,不过后续的可以证明。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按实际情况,虽然房屋权属未登记,但只要房屋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依法签订合同,则买卖行为通常认定为无效。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按实际情况,虽然房屋权属未登记,但只要房屋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
  •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有,对中小企业以及企业的影响,主要应当注意一下方面:

    一、完善用功法律程序。

    1、不签订劳动合同得不偿失(超过一月,不足一年仍然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面临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一旦遭遇群体维权后果很严重)。

    2、不签订劳动合同将视为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后有苦难言(超过一年用人单位仍然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视为已经和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尽可能地完善员工社保(劳动合同法规定:不给员工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即每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给半年工资补偿,超过半年的给一个月工资补偿)

    4、如果员工经常外出,还应该给员工加买人生意外险,万一发生工伤意外有保险公司承担大部分或者全部责任,特别是在金融危机下,更应该这么做,以便降低风险自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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