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保险人的注册地与营业地不一致,会对理赔 有何影响

保险赔偿
2019-07-18 10:23:3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保险公司索要的证明可能两种:
      第一是事故证明,需要写明被保险人发生事故的基本情况,比如时间、地点、详细事故经过等等,这个是需要投保单位加盖公章确认的;
      第二是证明被保险人与投保单位关系的证明,因为一般建筑工程的人身险被保险人必须是与投保单位有合同关系的工人,所以需要证明伤者是否为工地内从事工作的工人,一般劳动合同、工资单即可,但有些工地是没有这些资料的,所以可能需要提供一个证明伤者身份的证明,也是需要单位盖章(或者被保险人签字)。
      
    2.安监报告的出具在医疗险中要看合同是否有特别约定,因为比较严重的工程安全事故按照规定都会上报安监部门,保险公司要求这个证明也只是通过第三方证实事故的真实性,如果没有这个证明,保险公司可能也会到安监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情况。
      
    3.安监报告的出具视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而定,如果项目主管部门是安监站,就由安监站出具,同理亦然。
      
    4.门诊医疗,一般在正规医院都会有门诊病历(或急诊病历),诊断证明。如果丢失可以联系医生补充。如果是在保险公司的非定点医院治疗,因为非定点医院一般是不予报销的,建议先与保险公司说明情况,避免补充完后又无法报销的情况发生。
  • 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金可以向被保险人支付,根据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支付。受害人家属只要能够提交出相应的证明资料(包括事故证明、责任划分的依据以及其具有继承权的家属的身份证明)就可以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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