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恋爱期间对象送了我一部一万的手机,我们分手了,他问我要回去,而且还说我诈骗

诈骗
2024-06-17 13:0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恋爱期间对象送的贵重物品,如手机,通常被视为赠与行为,无需归还。但具体还需考虑双方是否有明确的约定或条件。若对方能证明存在欺诈行为,如虚构身份骗取信任,则可能涉及诈骗犯罪,需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与行为一旦完成,通常不可撤销。但如存在欺诈等情形,赠与行为可能无效。
  • 如果对方坚持要求归还手机,首先尝试沟通解决,了解对方真实意图。若沟通无果,可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明该手机为赠与行为。若对方采取不当手段,如威胁、骚扰等,可报警处理。
  • 要证明自己的清白,可收集并保留相关证据,如双方交往期间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共同朋友的证言等,以证明该物品为正常恋爱期间的赠与行为。同时,保持冷静,避免与对方发生争执或冲突,必要时可寻求法律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