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当得利,的司法解释咨询

不正当竞争
2024-06-17 13: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首先,得利人必须取得财产上的利益,这种利益可以是金钱、物品或其他形式的财产增值;其次,他人必须因此受到损失,即利益的取得与他人的损失之间存在直接的关联;第三,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损失是由得利人的行为直接导致的;最后,得利人取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即该利益并非基于合法权利或合同关系等正当原因而取得。这些构成要件共同构成了不当得利的基本法律框架。
  • 在不当得利纠纷中,举证责任通常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进行分配。受损方需要举证证明对方获得了不当利益,且自己因此遭受了损失。得利方则需要证明其获得利益具有合法依据,或者证明受损方的损失与其无关。若双方都无法提供充分证据,法院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证据规则进行裁决。
  • 不当得利纠纷的管辖地一般根据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来确定。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双方对管辖地有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也可按照约定确定管辖法院。在涉及网络交易等新型不当得利纠纷时,还需考虑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对管辖地的特殊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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