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在公司工作九年,前天办了退休证,但是公司在十月份进行体检时说我听力不合格,本来是要返聘的,因为这事没戏了,我想我耳朵乆前体检没事,现在出现问题,是不是与我们长期在噪音下作业有关呢,是不是形成了职业病?如果是公司要不要赔偿?

2019-07-18 10:43: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退休后能申请职业病吗?
    1、退休前应职业病健康体检,有职业病的进行诊断、治疗、认定和鉴定;
    2、有些职业病在体检时不一定有症状,需要离退休跟踪观察,观察时间是有规定的:
    例如接触粉尘:
    6.
    4.
    4.5随访时间
    (1)接触粉尘工龄在20年(含20年)以下者,随访10年,随访周期为每5年1次。接触粉尘工龄超过20年者,随访20年,随访周期为每4年1次;若接尘工龄在5年(含5年)以下者,且接尘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可以不随访
    (2)尘肺患者在离岗(包括退职)或退休后应每1~2年进行1次医学检查
    3、如果随访发现职业病,是可以申请职业病认定或鉴定的,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 职业病需要通过鉴定才可以知道,建议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
    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就是你讲的鉴定前费用)。
      第五十条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第五十一条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十三条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 因工作噪音大影响听力建议申请职业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要医疗费、康复费和残疾补助等相关赔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业病只有达到伤残等级的,才会给予伤残补助金。按《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 双耳听力损失≥26 db,或一耳≥56 db达到十级伤残(最低等级)。
    对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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