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干餐饮的,提前十五天以电子形式递交的辞职报告,现在不给我结工资

讨薪
2024-06-17 17: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提前十五天以电子形式递交了辞职报告,但单位仍拒绝支付工资,这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按月支付,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您可以先尝试与单位沟通解决,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您的工资。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您的工作和工资情况,以及单位拖欠工资的事实。
  • 除了申请劳动仲裁,您还可以选择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部门会进行调查,并依法对单位进行处罚。此外,如果单位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如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缴纳社保等,您也可以一并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 辞职报告及提交证明,证明您已提前通知单位并履行了辞职手续;2. 工资支付记录或银行流水,证明单位拖欠工资的事实;3. 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证明您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4. 其他相关证据,如与单位的沟通记录、证人证言等。准备好这些材料后,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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