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有诉讼时效吗?一直打电话催要,但没有到法院起诉!

2019-07-18 11:04: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有借条,追回借给他人多年的钱,应当两年内持续追逃并且有相关证据,否则,很难通过法律渠道追回。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按规定,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但是,有些是有特殊约定的,那就得按照特殊规定来,具体地话,就是下面几种:   
    1、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没有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2、下面几种情形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讼时效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3、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就不在保护。   而借条的诉讼时效,要是没有特殊情况的话,那就是两年的。不过,借条中没有说好还款时间的,诉讼时效就要按下面的方式计算:   
    1、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为期两年。比如债主要求一个月内还钱,那就是一个月后的第二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那么,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 个人之间的欠款问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第一,直接与债务人进行协商,争取对方直接还款;
    第二,可以找中间人进行协调,达成还款协议,尽快还款。
    第三,上述途径还是拒绝还款,债权人可以收集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判决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 1、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
    2、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如何履行均有规定。
    《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所以,债务履行期限不明确属于履行期限未届至的情形,债权人虽然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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