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首先我不知道对方我的前任已婚状态,后期发现他已婚,我们在一起怀孕了,但是他没有离婚。孩子只能打掉,可是他让我写欠条,才能打掉,我签字了,但是具体内容我不知道,后来又撕掉了。但是我们分手后他又拿这个到法院起诉我,我接到法院传票,我想知道我赔偿多少?

离婚
2019-07-18 11:06: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中没有关于离婚时一方应当给另一方赔偿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如果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这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1、只签了离婚协议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就不是离婚,两人还是婚姻关系;
    2、只有办理了离婚登记及拿到离婚证,两人才不是夫妻;
    3、离婚登记手续: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要求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 中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婚姻法解释三》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
    (五)项的规定处理。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孕期、男方不可以诉讼离婚,但是可以到民政局登记协议离婚,这就要求双方自愿,女方可以要求财产分割多分、补偿,赔偿(如果男方是过错方)只要达成协议即可。如果女方提起诉讼离婚,男方有过错的话,可以主张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