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领了结婚证,女方父母不给户口簿迁户口,该怎么办?

2024-06-17 20:4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持身份证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户口迁入申请,申请审批通过后,即可办理迁入户口手续。分析如下:迁移户口办理流程:1、向将要迁入地的派出所提出迁入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后;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无违法、违纪证明;3、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本人的理由,如:父母投靠、夫妻结婚)前往迁入地的市(县)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领取《准迁证》;4、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 协商不成,诉讼处理
  • 可以用户籍证明及补办的方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