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一个认识的人合伙承包一个建筑工程,这个合伙人是发包方的一个员工,一年多时间他以各种理由跟我要钱,断断续续要了150多万,签的合同上没有任何信息,只有签字和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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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合伙人之间只有签字和盖章,没有详细的书面合同,这确实会对你追讨工程款造成一定的困难。因为合同是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明确约定,缺乏详细的合同条款,可能导致在争议解决时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然而,你仍然可以尝试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你们之间的
合作关系和工程款支付情况,
比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同时,你也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协助你收集证据并提起诉讼或仲裁,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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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伙人拒绝支付工程款,你可以首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对方按照约定支付款项。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正式通知对方履行义务。如果对方仍不支付,你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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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作为发包方的员工,并不会直接影响你追讨工程款的权利。你的权利主要基于你们之间的合作关系和合同条款。然而,如果合伙人利用其在发包方的地位进行不当操作或损害你的利益,你可以考虑向发包方反映情况或向相关部门举报。同时,在追讨工程款的过程中,你应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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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