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个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甲方电动车,乙方自行车,甲方主路闯红灯,过了马路后于马路对面对面斑马线延伸处公园入口小路处与自行车相撞,电动车刹车鸣笛避让不及,交警责任主次,受伤一方嘴巴缝针外侧1和3厘米,内侧4cm,住院7天出院,每天都回家住。门牙磕了一块,另一个有裂缝。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3000,其父陪护费7天2400,误工费15天2000,牙修复5500,嘴巴留疤整容3000,住院期间每天打车费加外面买药的费用800多,营养费等。这些费用都合理吗,按责任比例再划分吗

美容整形纠纷
2024-06-18 14: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描述,甲方应负主要责任。赔偿费用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部分费用可能偏高或不合理。精神损失费、整容费需协商,其他费用需提供相关证据。按责任比例划分赔偿是合理的,具体比例由交警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应赔偿医疗、护理等费用。
  • 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和解、交警调解和法院诉讼。协商和解快速高效,但可能无法完全满足双方需求;交警调解具有专业性,但结果可能不具强制执行力;法院诉讼权威公正,但耗时较长。选择时应综合考虑双方意愿、赔偿金额大小及时间成本等因素。
  • 针对赔偿费用问题,处理方式如下:1. 协商确定各项费用,如精神损失费、整容费等;2. 提供相关证据,如医疗费发票、误工证明等,以支持赔偿要求;3. 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比例划分赔偿金额;4. 如协商不成,可寻求交警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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