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非农户口在城镇没有住房是否可以迁回农村?

2024-06-18 15:0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来说,有四种情况可以将户口迁回农村:1、对于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后,因不适应城镇生活返原籍地务农,或离婚后生活无着落要求回原籍乡村的。2、户籍在城镇的人员与户籍在乡村的人员结婚以及户籍在乡村的人员之间结婚,可在夫妻实际居住地落户。3、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可以随父或随母投靠乡村父母落户。对在乡村承办荒地、果园、水域面积达5亩以上,承包期限达五年以上且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对承包荒山、山林面积达20亩以上,承包期限达十年以上且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人、家属及未成年子女,可在当地申报入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想要迁回户口的需要取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回的证明,然后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想要办理户口迁回农村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才可以迁回:1、因工作而迁移原户口的人。这些人因为工作已经搬离了原来的农村户口,但是到目前为止,在城市里没有固定的工作和稳定的住所。那些一直住在农村的人,可以再次迁移他们的户口。2、如果配偶一方有农村户口,并且双方在城市没有固定工作在农村发展,户口可以迁回农村。3、因学业而迁移原户口的人,尤其是一些前大学和中学毕业生,出于各种原因将户口迁移到了城市,但那些毕业后在城市没有稳定工作和生活场所的人可以将户口迁回。4、居住在城市的失业人员最初是农村地区的常住居民,由于某些原因,已经将户口迁到了城市,但迄今为止,在城市没有稳定的工作。如果父母是农村地区的注册永久居民,也可以搬回农村地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