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就是我跟我女朋友在一起上个月因为吃不起饭把我手机卖了。然后女朋友用她名下租了手机,到期买断,这个钱分手了女方那边绿我,我还有义务还这个钱吗

同居
2024-06-18 16: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一般情况下您没有义务还这个钱。恋爱期间为对方花钱属于自愿赠与行为,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对方借款,否则不可要回。若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权益等情形,赠与人可撤销赠与,但需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 针对您的问题,常见的处理方式有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您可以先尝试与女方协商,看能否达成一致意见。若协商无果,且您有证据证明是借款而非赠与,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款项。
  • 您好,一般无需还款。但如果是借款且有证据,可要求返还。具体操作:1. 收集借款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2. 尝试与女方协商还款事宜;3. 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返还借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