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间一方生活失去自理能力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6-18 20: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夫妻间一方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另一方确实有权提出离婚。离婚是个人的自由,只要双方认为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就可以选择离婚。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提出离婚可能会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因为夫妻应该共患难。因此,在做出决定前,建议深思熟虑,并考虑对方的实际情况。
如果夫妻一方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另一方提出离婚,需要满足法定离婚条件,如感情确已破裂等。同时,应妥善处理对方的扶养问题,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具体操作可能涉及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
夫妻一方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另一方在离婚时应承担扶养责任,确保对方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这包括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和生活照料。如果双方无法就扶养问题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生活不能自理的标准
64465
夫妻间个人债务协议最新范本
耐用消费品
324
夫妻一方生活不能自理,可以离婚吗
婚姻家庭
4720
婚姻法的一方生活困难是指的什么情形
婚姻家庭
874
夫妻间财产赠与合同
夫妻房屋赠与
324
夫妻间的个人债务协议书的范文
短期
324
政府征地果树补偿不合理的怎么办
征地补偿
100
遵义办房产证在哪里办
房屋产权
75
遵义办房产证在哪里预约办理
房屋产权
60
门面拆迁补偿要工商登记吗怎么办
拆迁补偿
75
终止买房合同怎么办理
房屋买卖
55
指使他人违法占地犯什么罪
征地补偿
65
加载中
可能感兴趣
律师推荐
同城律师
专业律师
知识产权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知识内容
法律知识
列表内容
法律列表
法律资讯
法律内容
九江律师
九江找律师
濂溪区律师
濂溪区找律师
九江婚姻家庭律师
九江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德安县律师
都昌县律师
湖口县律师
柴桑区律师
彭泽县律师
瑞昌市律师
武宁县律师
濂溪区律师
修水县律师
永修县律师
庐山市律师
浔阳区律师
共青城律师
九江房产纠纷律师
九江公司法律师
九江合同纠纷律师
九江婚姻家庭律师
九江交通事故律师
九江劳动纠纷律师
九江刑事辩护律师
九江债务债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