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个男孩子追求我四个月吧给我花了三千来块都是他自己愿意给我的我没有主动跟他要过然后吵架了我觉得我跟他不合适删了好友中间他也删过我后面他哄我我不接受他的道歉他说让我还钱你觉得应该还吗

债务追讨
2024-06-18 20:50: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来说,不需要归还。恋爱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的礼物,属于无偿赠与,无需归还。除非双方有明确的约定,如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且受赠方未履行义务,赠与人有权要求撤销赠与。如情况严重,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法律纠纷。
  • 针对这种情况,常见的处理方式有协商和诉讼。首先,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明确赠与性质和意愿。如协商无果,赠与人可依法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赠与或受赠人履行义务。选择处理方式时,应考虑双方关系、证据充分性等因素。
  • 不需归还。如双方无明确约定,视为无偿赠与。若存在附义务赠与合同,受赠人应履行义务,否则赠与人可要求撤销。撤销赠与应通过法律途径,如协商不成可提起诉讼。具体操作包括收集证据、撰写诉状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