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去年退休了,今年一月办理的独生子女证,给。我能享受什么待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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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对象:
1、凡户口在某区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妇女。
2、终生只生一个子女,并落实节育措施的夫妻。 具体步骤:
1、到孩子当年出生的医院去开“出生证”
2、凭“出生证”到社区医院,在“出生证”上盖章。(注:同上面的医院不是同一个医院)
3、凭上面盖了章的“出生证”到街道派出所上户口。
4、到所在街道居委会领取《独生子女申请表》,并填写。
5、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签字
6、带上户口本、
结婚证、身份证、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已经盖章好的申请表格到居委会盖章。
7、到街道盖章
8、到区政府民政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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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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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凭档案中的《独生子女证申请表》,或者到当初颁发《独生子女证》的机关出具证明。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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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