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后可以报保险。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法律依据:《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拓展资料一、交通事故责任保险的定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二、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确定赔偿责任限额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虑:1、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2、与国民经济发展水
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3、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一种由法律强制规定机动车必须购买的保险,而在实践中,其赔偿的对象是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在内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也就是说,交强险是一种第三人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