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个交易平台上,进行USDT买卖,我是卖家,出售USDT,在交易所买家和我买币,然后对方说他支付宝限额需要用网银给我转账,让我发卡号和电话号码好和我联系,一会我就手机上就收到一条银行收款信息,当时没注意看是,就以为是银行发来的到帐信息,我就点了交易完成,完成交易后发现,银行并没到帐,信息是对方用手机自己编辑的一个骗人短信,发现时,已经币转出去了,币价值几千元,像这种情况下,我能通过报警找回损失吗??民警会受理数字货币交易短信诈骗案吗?

2019-07-18 15:15:1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通过手机网银转账,是会在银行系统留下转账记录的。而且无法删除,除非将所属银行卡注销。持卡人可通过手机网银查询之前转账记录,包括操作时间、金额等信息。银行转账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单位(或个人)的银行帐户直接划转到收款单位(或个人)的银行帐户的货币资金结算方式。
    银行转帐结算是指不使用现金,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单位(或个人)的银行帐户直接划转到收款单位(或个人)的银行帐户的币资金结算方式。
  •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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