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上班期间因操作失误造成工友受伤,公司认定全是我的责任,所有医药费和病假工资等后续费用都要我出,我是否要全额支付?

2019-07-18 15:52: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病假工资按国家规定为不低于所在地区最低工资的80%,如果单不给病假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1、《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1、你的情况属于工伤,而且是达到评残等级的。建议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上工伤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级别及工资情况要求赔偿。
    2、另外,牙齿后期还需要补正,建议申请后期医疗费用鉴定,要求赔偿。
    3、根据你的上班时间,如果加班费未足额支付的,还可要求支付加班费。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争取自己的最大合法权益。
    4、如果你工作时间较短的,还可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 工伤保险报销流程具体有:
    1、如果单位为职工交了工伤险:应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程序是:
    (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
    (2)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
    2、如果单位没为职工交工伤险: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同上。
    3、关于申请工伤认定和索要工伤赔偿: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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