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子停路边被撞了,处理的时候他们发现我行驶证过期4个月了,我要受到什么处罚?对方可以拒绝赔付吗?

2019-07-18 16:05: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行驶证过期上路,就是无证驾驶。被交警抓到,即使没发生事故也会被处罚,一般是处20到200元罚款,并计3分。
    如果发生事故,并不是无证驾驶就要负全部责任,还要看事故双方的具体违规情况确定。
  • 驶证过期不影响赔偿。交警部门是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证件过期另作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 《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使用其他车的行驶证。使用其他车的行驶证会有什么处罚?   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使用其他车的行驶证。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的,由公安机关收缴行驶证,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使用其他车的行驶证。   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的,由公安机关收缴行驶证,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具体的责任由交警进行划分,要求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如果你对认定书不服,你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部门申请复核。责任划分后,根据责任划分承担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先由对方购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承担,超出数额再按照双方过错大小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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