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丢失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4-06-20 16:2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可重新签订或登报声明作废。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买卖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若丢失,在未做预售登记前可与开发商重新签订。若已登记,需登报声明作废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如不及时处理,可能会影响后续交易和权益保障。
  • 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可重新签订或办理登报作废声明。选择重新签订需双方协商一致;选择登报作废则需按照法定程序操作。具体方式应根据合同丢失的具体情况和双方意愿来确定。
  • 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应及时处理。1. 未做预售登记前,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即可;2. 已做预售登记但未办理银行按揭,需登报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后注销原合同并重新签订;3. 已办理银行按揭,则还需与银行签订变更协议,新合同需银行质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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