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这个案子构成轻伤害了,但是我已被拘留了,也和对方和解了也赔款了,到现在已经五个月了但是公安局还给我打电话说要开庭,是怎么回事?

刑事辩护
2019-07-18 17:0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轻伤和解就是双方协商解决,没有具体标准。如果想按照法律规定和解,可以参照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轻伤刑事案件辩护方案的制定可以考虑以下方面:首先第一步是分析是否构成犯罪,寻找无罪辩护的可能性。在确定了被告人肯定有罪的情况下,可以进一步分析被告人是构成故意伤害罪还是其他罪,有没有可能构成其他的轻罪。
    如果有其他的轻罪可能,可以做罪名辩护。在经过上面的思考后,如果认为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罪没有疑问的话,那么接下来可以做量刑辩护。量刑辩护也就是围绕量刑情节进行的,尽可能减轻被告人将要承担的刑事责任的辩护。
    具体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从犯罪嫌疑人年龄、动机、自首、立功、被害人谅解、累犯等多个情节入手。如果是共同犯罪的,还可以从主从犯的地位进行辩护。
    为被告人争取到较为理想的宣告刑也是一种胜利。
  • 通常情况下,如果侵权人因为自己的过失造成他人损害的,受害人构成轻伤,可以依据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具体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其他法律明文规定的费用,如果上方能够达成合意最好,不能则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进行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