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打了,派出所能不能要求打人方提前支付医疗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6-21 11:40: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打报警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赔偿或者民事诉讼索赔。当事人被打之后报警的,公安机关会出警进行调查,要是核实确有伤人事件的,殴打他人或者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人将会被处五天以上十天以下的拘留并且会被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而对于赔偿方面,一般是根据受害人的伤势程度和医疗费进行赔偿的,一般都是由双方协议赔偿金额,赔偿金额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您好!那您孩子医药费花了多少钱?伤得重吗?如果伤得重的话,那就可以考虑做了伤残鉴定以后再来索赔,不能协商就可以起诉,如果伤得不重的话,那就建议你们协商解决,最好不要打官司。
  • 人身伤害医疗费用是指对受害人进行治疗时产生的费用,包括药费、手术费用、诊断鉴定费用等,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