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三年多。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或支付保险。因为我在公司员工宿舍摔倒了,我现在不能继续工作了。目前,该公司只承担部分医疗补贴。我是工伤吗?你能要求工伤赔偿吗?

工伤索赔
2024-06-21 14:2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工伤公司的赔偿有:1、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赔偿相关项目,用人单位负责赔偿项目;2、用人单位未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负责工伤赔偿法规定的所有赔偿项目。工伤职工治疗期满,经鉴定构成残疾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残疾补贴、一至四级残疾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残疾评估后生活护理费、残疾器具补贴和工伤康复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工伤赔偿必须以工伤存在为前提条件。职工个人人身遭受伤害是否为工伤,应由企业或者受害职工或其亲属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向企业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 工伤赔偿不等同于工伤保险,请求工伤赔偿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亦不同。所以,工伤赔偿必须符合受伤害的法定原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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