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医疗事故
精神损害赔偿的原则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则:
(一)精神抚慰为主原则。通过物质制裁医疗机构还受害人及其亲属以公平和正义,抚慰其受到创伤的身心。精神
损害赔偿金是对人身权受到侵害造成精神损害的一 种民事救济手段,使受害人感情上的痛苦得到应有的赔 偿,该种赔偿的作用是对受害人及其亲属起到精神抚慰, 用以填补因损害所造成的精神痛苦。
(二)限额赔偿原则。限额赔偿原则通常要求规定出 精神损害赔偿的最高限额,法官可以在最高限额以下酌 定具体数额。
(三)法官自由裁量原则。法官自由裁量原则,是指 法律赋予法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案件的具体赔偿数 额灵活确定的权利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