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借款、利息及相关费用的偿还顺序问题

债务追讨
2024-06-22 15:3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借款协议中未明确约定偿还顺序,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偿还的顺序应为:首先偿还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次是利息,最后是主债务。这一规定确保了债权人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同时也为债务人提供了明确的偿还指引。
  • 当债务人有多项债务且资金不足以清偿全部时,首先,应优先偿还已到期的债务。若多项债务均已到期,则优先偿还缺乏担保或担保最少的债务。若债务担保情况相同,则按债务负担的轻重或到期先后顺序来偿还。
  • 如果借款协议中约定了偿还顺序,但执行时发生争议,首先双方应尝试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时,可依据协议中的争议解决条款,选择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在解决过程中,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依据协议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