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幼儿园被其他小孩抓伤,主班老师不在场,只有配班老师,这个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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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在幼儿园受伤,幼儿园属于管理者应该承担侵权法律责任,但如果其已经尽到教育管教的职责的可以不承担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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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学校受伤的,如果学校没有尽相应的义务,学校要承担没有尽到管理义务的过错责任,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如果是老师的原因造成而学生无过错的情况下老师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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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的承担应按过失的大小来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建议委托律师来保障您的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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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