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母亲遗留下来的四女儿,是个残疾人,需要人照顾,母亲死后一直是由大儿子照顾,现应拆迁,四女儿有商品房80个平方分得,现兄弟姐妹都想要来分,前提条件是谁想要房子谁负责照顾到死,现在一致决定由大儿子继续照顾下去,四女儿所在名下的80平由大儿子所得,为防止以后兄弟姐妹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所以想立一份法律生效的合同。如何保证大儿子的权利

2019-07-19 07:20:5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孩子判给谁法律上的原则是利于孩子的成长,这包括由谁照管的时间长短、生活环境、收入、家庭背景、良好的教育、孩子的年龄等等。根据你以上所讲的情况,孩子还小且一直随你生活,虽然他的收入高,但你的收入也足以养活孩子并使之受到同等的教育与母亲的关爱,所以我认为判决由你抚养是大概率事件。
    如果孩子判给他,你当然可以提出上诉,只要你理由充足,且更优于他,则改判的可能性大,理由充足合情合理客观公正则胜算率很大。但在审判实践中,单纯由于孩子的抚养权而上诉的情况其实并不多见,不过这不影响你行使你的诉权。
    相信会有好结果的。
    还有就是孩子无论判给谁,都是双方的亲骨肉,都是爱孩子的,血缘关系至死不变,不要因为爱而影响孩子的成长,因为爱而使孩子成为你们的牺牲品,即无论如何,我希望你们双方都共同遵守一个承诺就是你们的矛盾不要让孩子体会到不要让孩子感觉到,不要把对对方的不满向孩子渲泄,不要向孩子灌输你争我斗是是非非的感情纠葛。
  • 保证合同无需债务人签字,只要有债权人和保证人签字,保证合同就可以发生法律效力。
    《担保法》:
    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十三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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