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盗窃熟人3200现金,已归还,被拘留,会怎么判

刑事辩护
2019-07-19 08:00:2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哪些盗窃行为可不追究刑事责任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1、初犯、偶犯、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作案情节轻微的;

    2、情节轻微并主动坦白或者积极退赔的;

    3、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甚微的;

    5、盗窃未遂情节轻微的;

    6、其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二、盗窃罪如何处罚

    (1)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5)在共同盗窃犯罪中,各共犯人基于共同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的,应对共同盗窃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

    (6)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

    (7)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10000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 盗窃数额不大的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如未被行政拘留,显然属于行政处罚范畴。
    主要原因是行政处罚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生活中非常常见,比如:损坏公物(数额不大)被处以罚款、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等,公安机关对行政处罚不进行联网,仅仅在当事机关(本案中进行拘留、罚款的公安机关)有存档,但是,该存档并没有强制保留时间,理论上公安机关在当事人丧失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诉讼的请求权之后,这些档案都可以不必保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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