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小超市工作,老板没有给我们发工资,我能拿走他的营业额,直接去吗?这违法吗?
-
拖欠工资,不建议你直接走人,建议咨询律师,让律师指导你,向单位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明确说明因单位拖欠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
讨薪属于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