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商铺正有3个月到期现在有关部门要把厨房拆掉,我现在不能正常营业,还有三个月房租4000.和押金2000.装修用了4万多。和房东谈过要求赔偿损失费共计20000元.房东一分钱都不赔。我该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4-06-26 07:5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房东应履行合同义务,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
国民法典》,当事人不履行或不符合约定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若房东拒绝赔偿,您可能面临经济损失,影响正常营业。建议采取行动维护自身权益。
您可以先尝试与房东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房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甚至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要求房东赔偿损失。
与房东协商无果时,可投诉或起诉。投诉可向当地房管部门或消协提出,阐述情况并要求协助解决。若仍无法解决,可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房东,要求其按合同约定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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