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你好,我是劳务派遣介绍给我的工作,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两年多,是清洁工作,因为我有事,请假,女儿坐月子,我去的时候公司不需要我,说我太老了,好吧,用我现在找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有赔偿吗?

劳务派遣
2024-06-26 09:12:0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法律分析:需要进行补偿。经济补偿没有年龄限制。虽然劳动者年龄已过60岁,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仍然继续履行合同,若用人单位以后解除劳动合同(辞退)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仍然应该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没有禁止用工单位聘用超过60岁的劳动者,超过60岁依然可以成为劳动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