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一方还在还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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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婚后若用共同财产还贷,则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民法典》规定,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若不及时明确债务性质,可能导致未来财产分割或债务承担上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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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方式通常有两种:一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二是若以个人财产还贷且房屋不用于家庭生活,则视为个人债务。选择哪种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如还贷资金来源、房屋使用情况等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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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视为共同债务,则双方需协商各自承担份额;若是个人债务,则由还贷方独自承担。具体操作需根据贷款合同、财产证明等文件,结合《民法典》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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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