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双方恋爱关系,对方以想和你见面为由经常给你钱,你也经常跟对方要钱,但是他都给了请问成立吗?

同居
2024-06-26 16:3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恋爱期间的经济往来,若无特别约定,一般视为赠与,无需返还。但若涉及大额现金或贵重物品,且有凭证,可能构成不当得利,需返还。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得利如无法律依据且已不存在,则无需返还。
  • 对于恋爱期间的经济问题,常见处理方式有:1)明确约定赠与或借贷;2)保留相关凭证;3)及时沟通,避免误解。选择处理方式时应考虑双方意愿、金额大小和关系持久性。
  • 视情况而定。小额视为赠与,无需处理。大额需考虑是否构成不当得利,保留凭证。若关系结束,应协商处理经济问题,避免纠纷。涉及法律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