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况下,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不受到新颖性之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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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创造在特定情形下不丧失新颖性。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这些情形包括国家紧急状态下为公共利益首次公开、在中国政府认可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在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以及他人未经同意泄露内容。若不及时申请专利,可能会丧失专利权,影响技术创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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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丧失新颖性的专利申请,常见处理方式包括及时提交专利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选择处理方式时应考虑发明创造的具体情况,如是否在展览会展出、学术会议发表等,并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申请流程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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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丧失新颖性情况下,专利申请应:
1. 在国家紧急状态或非常情况下为公共利益首次公开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并及时申请专利;
2. 在中国政府认可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保留展出证明并提交专利申请;
3. 在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保存会议记录和材料,并尽快申请专利;
4. 他人未经同意泄露的,收集证据并加快专利申请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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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