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就是我的前女友和我分手之后,谈恋爱期间给我转的所有钱一共13万,现在告我借她的钱让我还可是每一笔钱都是共同消费,包括房租吃喝还有养两条狗的钱,都是她自愿转给我给我花的,而且她的钱来源不正当,明天去法院调解

婚姻债务
2024-06-26 19: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前女友的钱来源不正当,这可能会成为法院在判决时考虑的一个因素。但首先,你需要证明这些钱确实来源于不正当途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合同是双方自愿的行为,但如果涉及非法所得,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因此,在明天的法院调解中,你可以提出这一点,并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你的观点。
  • 如果前女友坚持认为这些钱是借款,你可以准备相关证据来证明这些钱是用于共同消费,而非借款。例如,提供房租、餐饮、宠物用品等消费记录。同时,你也可以在法院调解中说明你们之间的转账记录并没有明确的借款意图或约定。
  • 从法律角度,你应准备所有与前女友转账相关的证据,如转账记录、共同消费凭证等,以证明这些钱是用于共同消费而非借款。同时,如果前女友的钱来源不正当,你也可以准备相关证据。在调解过程中,保持冷静,清晰陈述事实,尊重法官和对方,争取达成一个公平合理的调解结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