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动迁有两套房子,我妈妈在三年前病逝,写了一份遗嘱给我一套房子,我还有个继父,还有个同龄妹妹,现在要分房子了,我继父我妹妹都不同意我那房子我妈妈亲手写的遗嘱

2019-07-19 11:11:1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办法》规定的符合特殊情形七种人:拆迁范围内应安置人口的未成年子女;因工作需要调回本市的干部、职工及其随迁家属,在拆迁范围内直系亲属处落户的;因离休、退休、退职从市外迁回拆迁范围内家中的;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本市居民因应征入伍、出国(境)而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又恢复户口的;本市居民因服刑、被劳动教养、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等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又恢复户口的;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七种人可认定为应安置人口。
  • 1,如果被继承人留有遗嘱,即使婚后继承的遗产,也属于你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2,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
    3,可以参考《婚姻法》相关规定
    (1)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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