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体营业执照的个人**不能**领取失业金。根据《社会保险法》,失业金针对的是失业人员,而持有个体营业执照的个体被视为自主创业者。
**分析**:**
从法律角度看,失业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而设立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领取失业金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失业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等。而持有个体营业执照的个体,通常被视为自主创业,不符合失业人员的定义,因此不能领取失业金。
**提醒**:
若持有个体营业执照的个体确实面临经济困难,应考虑其他途径寻求帮助,如申请社会救助等。若尝试通过不正当手段领取失业金,可能涉及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