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大学室友总是喜欢把手放我桌子上,我的热水不小心烫到他了,把他烫出水泡了我就陪他去看,后面他就回家了吧花费发给我我给他报了,现在结痂脱落了没有伤疤,他要我带他去医院看还要专门打车去,我不想他就说要告我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6-27 16:3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室友坚持要求你陪同去医院的要求,你并没有法律上的强制义务必须陪同。但考虑到室友受伤与你有一定关联,出于道义和公平原则,你可以考虑协商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支付交通费用或提供其他形式的帮助。然而,这并非法律强制要求。
  • 如果室友要告你,首先保持冷静,收集相关证据,如烫伤发生时的照片、医疗记录等。其次,与室友沟通,尝试达成和解协议。若无法和解,可咨询律师,准备应诉。在法庭上,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证明你无过错或过错程度较低,以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
  • 从法律角度看,是否需要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取决于你的过错程度。如果烫伤完全是由你的过错导致的,你可能需要承担全部医疗费用。但如果室友也有一定过错,如明知热水烫而故意触碰,那么你可能只需承担部分医疗费用。具体责任划分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